河院学字〔2018〕2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勤工助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我校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河西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院办发〔2016〕20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组织本学院勤工助学学生学习《河西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
2.各学院对学生提出的家教等校外勤工助学活动要进行审批,并敦促校外勤工助学学生与用人单位(个人)签订协议或合同。要教育学生增强辨别能力和依法 维权意识,并根据学生所从事的活动进行具体指导;
3.各学院要建立本学院勤工助学学生信息档案;
4.要通过主题班会等各种途径,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勤工助学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5.于5月23日前将本学院所有勤工助学学生信息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交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
1.河西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学生信息统计表
2.河西学院校外勤工助学学生信息统计表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