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河西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1月14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西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2年11月19日
河西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校外住宿的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体原则和要求
第一条 凡河西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均应在学校安排的学生公寓(宿舍)内住宿。
第二条 学校原则上不允许有学籍的学生在校外住宿。对申请校外住宿的学生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禁学生未经批准在校外住宿。
第三条 各学院要严格控制学生校外住宿,并加强校外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校外住宿学生的情况,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第二章 学生申请校外住宿的条件
第四条 因家庭经济困难,且家在张掖市甘州区城区内有住房的(需提供其家长的房产证明),持有家庭所在街道办事处证明材料的,可申请校外住宿。
第五条 因身患疾病,不适宜在学生宿舍过集体生活,但能继续坚持学习的,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学校医院认定,可申请校外住宿。
第三章 学生在校外住宿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 申请校外住宿的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申请校外住宿的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所在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
第八条 因身患疾病申请校外住宿的,原则上应由家长或家长委托人陪读。凡由家长委托其他人陪读者,须提供家长亲笔签名委托书,并附委托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第九条 向学校书面承诺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引发的各类纠纷和事故,均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承担全部责任,法律已经明确规定责任主体的除外。
第十条 校外住宿的学生必须遵守报告制度,如实向所在学院办公室、辅导员、班主任报告自己校外住所的详细地址、有效联系方式,并保持信息畅通,定期向辅导员、班主任汇报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
第四章 学生校外住宿的申请材料和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学生申请校外住宿的,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履行有关手续,遵守有关规定,承担有关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校外住宿审批制度。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的审核工作。学生工作处负责全校校外住宿学生的复核工作。
第十三条 各学院要向申请校外住宿的学生和家长说明校外住宿可能产生的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等。
第十四条 学生申请校外住宿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的书面申请。
(二)河西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安全管理责任书(附件1)。
(三)河西学院学生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附件2)。
(四)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房产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五)相关申请原因佐证材料。
第十五条 学生校外住宿的审批程序:
(一)学生拟在校外住宿,应先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学院收到学生校外住宿申请书后,应向学生详细了解申请校外住宿的理由、校外房屋的性质和周边环境等情况。凡申请校外租房住宿者,所租房屋必须符合当地政府有关房屋租赁的相关规定。
(三)学院在向学生了解上述有关情况并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后,学生仍坚持要到校外住宿,则由学生本人填写《河西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安全管理责任书》,就本人在校外住宿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责任和违法违纪责任等事项向学校做出明确承诺,并如实、准确地填写《河西学院学生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
(四)学生填写的《河西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安全管理责任书》和河西学院学生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必须有学生家长的亲笔签字。
(五)上述手续和材料齐备以后,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核后报学生处。
第十六条 学生处根据实际情况严格审核是否允许学生校外住宿后,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 学院将批准校外住宿学生的申请书、登记表、责任书等相关材料存档。并在批准学生校外住宿一个工作日内将申请审批表交学生处、财务处、公寓管理中心备案。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条 通过本程序审核,并批准的校外住宿申请,只对当学期有效。
第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在校外住宿者,将严格按照《河西学院违纪学生处分条例》(院办发〔2010〕20号)第十二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由学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第二十条 “校外住宿”是指学生在学校安排的学生公寓(宿舍)以外的场所(包括校内其它住房)租、借公(私)房屋住宿。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河西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安全管理责任书
2.河西学院学生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
附件1
河西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安全管理责任书
协议书编号 年第 号
甲方:___________(学生)
乙方:____________学院
为规范学生校外住宿的管理,维护学生、学校的合法利益,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法规和《河西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此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申请校外住宿系本人自愿并取得家长同意,乙方应当按规定对甲方的情况进行审核,并掌握其详细情况。
二、甲方家长应当监督甲方遵守安全责任书的相关规定,加强对甲方校外住宿的安全教育和学习、生活和思想管理。
三、甲方保证所填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全部属实,如有隐瞒或欺骗,甲方承担一切后果。
四、甲方应当自觉提高法纪意识和安全意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校规校纪,维护学校的声誉。如有违反,乙方将依据具体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教育直至提请学校处理。
五、甲方应当服从乙方的教育和管理,及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按照乙方要求参加集体活动,不得以校外住宿为由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
六、甲方应当每星期至少同班主任联系两次,每月以书面形式向班主任汇报自己的学习、思想和生活情况。
七、甲方在上学、放学、离校途中,或者不在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本人和家长承担,所受的一切财产损失完全由本人和家长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违法犯罪,由司法机关处理;如违反校规校纪,按《河西学院违纪学生处分条例》(院办发〔2010〕20号)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八、本责任书自甲方、甲方家长、乙方签字后生效。
九、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学院、学生处、学生各一份。
十、本责任书由学院与学生签订。
甲方:_________ (学生签字、捺印)
家长(签字):_________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乙方: __________ (学院签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河西学院学生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
批准外宿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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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宿舍 |
号楼 室 床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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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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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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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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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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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租赁居住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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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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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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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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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理由 |
(附:学生本人书面申请)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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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校外住宿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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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 意见 |
本人系 学生家长,同意其在校外租房住宿,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本人和子女共同承担。 (附:家长书面同意意见书)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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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意见 |
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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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意见 |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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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责任 |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不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其他有损学校声誉、有损大学生形象的活动,不影响本人参加学校正常的教学和课外集体活动。 2.本人声明在校外住宿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包括因此产生的纠纷、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均由学生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人必须留下有效联系电话,并经常与学院保持联系,每月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汇报两次校外住宿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遇到紧急情况本人必须及时向所在学院报告。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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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意见 |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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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领导 审批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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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一式四份,学生处、所在学院、公寓管理中心和财务处各一份;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和家长书面同意意见书存所在学院。
河西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2年1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