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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8-06-2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河西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一、学生党支部的性质和基本任务

学生党支部是高校党的基层组织,是高校基层单位中领导党员和带领群众开展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也是党联系基层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学生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学校党委和本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大学生中的优秀分子入党;

6.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校纪校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7.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支部委员会的职责

1.党支部大会的性质和职能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支部决策的最高形式。在支部大会闭会期间,支部委员会负责支部的日常工作。

支部党员大会的职能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计划和措施;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代表,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大问题。

2.支部书记的职责

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l)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党的各项任务。

(2)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学习、业务工作中去。

(3)负责召集党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有关问题,按时向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各委员和班委会、团支部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党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领导成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搞好党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并完成党支部分工的某些专项任务。党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

3.组织委员的职责

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建设。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和党员的思想状况。

(2)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负责入党申请人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接收新党员工作。认真抓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3)协助宣传委员抓好党员教育。

(4)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检查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优秀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建议。

(5)负责日常的组织管理工作,办理党员登记、年报统计,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

(6)按时收缴党费。

4.宣传委员的职责

  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思想建设。主要职责是:

(1)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提出党支部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党员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章、时事政策和有关知识。

(3)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4)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组织开展党支部的文化体育活动。

5.纪律委员的职责

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主要职责是:

(1)对党员进行遵守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的教育。

(2)负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对违反党纪的党员所犯错误的事实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3)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及时向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汇报。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6.党小组长的职责

党小组长是党小组的负责人,是党的基层工作骨干。党小组长一般有所在党小组的党员推选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党小组长的职责是:

(1)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

(2) 组织党员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和上级指示,分配党员的工作,指导党员的活动。

(3)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纪律。

(4)组织党员做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要求见。

(5)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本小组情况。

7.培养联系人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注重自我形象及谈话的方式、方法和出发点;谈话时严肃认真,注意引导。    

(2)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情况,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入党积极分子言传身教,鼓励和帮助他们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经常向党支部、党小组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并根据他们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提出加强培养和教育的措施和意见;要经常深入团支部进行交流,组织党章学习小组定期学习党的有关知识。
   (3)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定期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品质、政治觉悟、入党动机和本职工作表现等,看其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觉悟、信念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能否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牺牲个人的利益,能否严守党的秘密、遵守党的纪律,以及其工作、学习表现和完成党组织交给任务的情况。
   (4)对党外积极分子要做到考察充实,材料充分,经常联系,注重实效。要关心党外积极分子的成长,有意识地将他们培养成为学业优良、思想过硬、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大学生。
   (5)对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对象应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6)及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填写内容应突出与被联系对象的交流情况,其思想动态等。

(7)负责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并仔细审阅。

(8)培养联系人是毕业生的,在离校前须做好党建的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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